乐平市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募集公告
市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留景就业,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募集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乐平市就业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5日。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乐平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 1 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见习单位申请和审核流程
(一)申请
1、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可通过扫码进入或江西人社网上办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jxhg/index.html#/)“见习惠赣”平台,自行发布岗位。
2、未认定见习单位的,可通过“见习惠赣”平台或前往乐平市就业部门,向我市就业部门提交见习申请。
3、所需材料
①见习单位申请报告(见附件1);
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二)审核
由乐平市就业部门对本市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平市就业部门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五)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不足1个的;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五、见习补贴申领
1、补贴支持。见习对象为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含 24 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 3-12 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见习单位在 2023年 12 月 31 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 1 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2、税费减免。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激励推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就业见习标杆单位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从各级就业见习标杆单位中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就业见习标杆单位评选。对募集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市、县(区),纳入就业工作督查激励统筹考虑。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乐平市天湖路与洪皓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98—6567114
附件 1 :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2:“见习惠赣”平台二维码
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模板)
一、单位简介(用人单位概况)
二、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表)
三、见习岗位(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业务内容)
四、管理制度(见习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安排)
五、师资配备(带教老师信息)
六、效果评估
附表
见习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职工人数 | | 所属行业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拟提供见习岗位情况 | 本年度拟提供见习岗位 个,拟接收见习人员 人。 |
用人单位 | 本单位合法经营、制度健全,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愿开展见习活动、接收相关人员见习,现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
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意见 | 经审核,申请 符合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现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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